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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助推平安家庭建设
时间:2011-04-2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据统计,近年来,北塘区妇联系统信访中涉及的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占85.7%以上,一些婚姻家庭纠纷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极易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甚至诱发严重刑事案件。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幸福北塘的必然要求。妇联组织联系千家万户,又是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调处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妇联组织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目前,我区妇联信访反映的主要特点及突出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女性在婚姻感情的维系、家庭财产的掌控上处于弱势,二是无业及退休人员对丈夫的工作与经营情况不掌握,丈夫有外遇,离异时在夫妻财产分割上处于被动,三是夫妻离异后在居住问题上的纠葛等。
为不断加大离婚家庭纠纷的调解力度,从维护小家和睦为出发点,维护社会和谐,北塘区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一是积极争取民政救助,将调解与救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工作相结合;二是努力建立与公安的协作,充分保护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托基层司法组织的力量,进行司法调解,提供法律援助。
针对每一件个案,我们归纳了三点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方法,并积极用于指导实践。主要做法:
一是情感疏导。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成因,因势利导做好情感疏导工作。如在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纠纷中,引导女性自强自立;在析产继承纠纷中,从亲情伦理、营造日后家庭和睦角度劝说当事人适当让步言和;在赡养纠纷中,通过激发当事人养育感恩之情来帮助当事人协商确定赡养费用和方式;在子女抚养、探视权纠纷中,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方面开展矛盾协调工作。
二是开导沟通。在弄清来访者的基本事实和主要矛盾后,视当事人矛盾激烈程度的不同,采用单独或集中的方式进行劝解引导,同时积极征求纠纷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建议,视法律规定、案件具体情况和类似案例调处方法,依法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
三是阶段释明。调前释法,先释明案件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形成初步的自我判断和基本预测;调中明法,在调解过程中纠正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相关规定,及时调整预期目标,以利于达成调解协议;调后说法,当事人意见一致、协议签订前告知双方不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
北塘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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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无锡市北塘区妇联